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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党的西藏政策
——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
   2008-08-25   来源: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网站   作者:孙勇

  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将这一集成创新的理论体系的精髓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用于实践,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全面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关键所在,也是做好进一步西藏工作的重要基础。

  一、全面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指导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革开放实践的基础性理论。这一理论体系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随时代变化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基本品质,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的科学态度,这一具有集成创新的理论体系全方位地指导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30年,富于理论创造精神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创新实践中,相继创立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这一理论创新的过程所具有的集成性,在我党理论史上达到了新的高度。集成创新是指将具有内在关联的,各个形态不同但是一脉相承的科学认识聚合起来,搭成一个适应时代新要求的巨大平台,显示和体现其创新品质的体系。在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轨迹中,我们清晰的看到了我党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并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的活动,这一系列理论创新的集成性是显而易见的。以思想解放为先导,改革开放引发了思想大解放,思想大解放促进了党的理论创新,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被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证明的集成创新理论,将一脉相承的科学认识聚合起来,搭成一个适应时代新要求的巨大平台,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创造了一系列新的理论: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联产承包责任制、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建立经济特区、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一国两制”等等,开创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光辉道路,形成了邓小平理论。

  党的十四大结束了姓“资”姓“社”的争论,党中央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指导原则,密切结合改革开放和国际局势的新变化,在新的历史条件,对马列主义理论的创新,进一步澄清了姓“公”姓“私”的模糊认识;在如何正确看待不同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的问题以及“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着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的论断等。在创造性地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的新问题的基础上,把体制创新、科技创新与理论创新紧密结合,提出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怎样建设好执政党,以确保我国社会主义革命与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

  2000年初,江泽民同志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200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再一次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将如何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这一重大迫切的命题,摆在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从理论上回答了尚处在发展中国家行列的中国执政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必须坚持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大力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推进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2003年10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指出:增长是发展的基础,但增长并不简单地等同于发展。不重视质量和效益,不重视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协调发展,不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就会出现增长失调、从而最终制约发展的局面。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总结了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来的成功经验,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

  2007年11月,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党中央所作十七大报告,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面旗帜、一条道路、一个理论体系“三个一”,科学地综合了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并把这“三个一”同“四个坚定不移”(坚定不移地继续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坚持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一起来,强调只有始终坚持“三个一”,“四个坚定不移”才能保持正确方向;只有全面做到“四个坚定不移”,才能真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在新时期“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不断探索和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精辟的概括了我们党在30年中理论集成创新上的三次飞跃、三大成果。30年的实践证明,三次飞跃所形成的三大成果,就是我们党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与不同时期的中国国情相结合的集成创新理论,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极大丰富和重大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本身的创立、丰富和发展,不断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推进到新境界。

  二、 伟大理论的历史功绩和对伟大实践的指导意义

  改革开放30年来,党的历届领导集体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道路。30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以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和波澜壮阔的创新实践,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新的壮丽史诗,中国国家的面貌、社会主义事业的面貌、党的面貌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通过反复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领会到30年来我们党和国家走过的非凡历程和积累的宝贵经验,主要体现在“一面旗帜、一条道路、一个理论体系、十个方面的宝贵经验”。

  “一面旗帜”,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在这面旗帜上写着: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一条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一个理论体系”,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即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凝结了改革开放后历届中央领导集体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十个方面的宝贵经验”,就是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结合起来,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结合起来,把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同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结合起来,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把推动经济基础变革同推动上层建筑变革结合起来,把发展社会生产力同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结合起来,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把坚持独立自主同参与经济全球化结合起来,把促进改革发展同保持社会稳定结合起来,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结合起来。

  “一面旗帜、一条道路、一个理论体系、十个方面的宝贵经验”,是对改革开放30年特别是新世纪新阶段党领导人民艰辛探索、改革创新、奋力开拓的伟大历程所作的总结,也是对近百年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中国人民在党指引下自强不息、前仆后继、勤勉奋斗辉煌历史所作的总结,也是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中国生生不息的总结,更是对我国未来发展方向、奋斗目标、大政方针所作的总结。体现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开辟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进行实践创新和理论集成创新的重大成果,体现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治国理政、兴邦安民的政治理念和思想精华,体现了共产党执政的规律、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

  在党的十七大上,与会代表一致通过决议,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写入党章,对于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作用,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全党全国人民共同的思想基础,指导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30年来,我们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可以说,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这一系列在30年改革开放中的实践活动要取得丰硕的成果是不可能。

  近年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提出发展进步的新理念即科学发展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体现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科学发展观反映了我们党不断深化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规律和特点认识的最新成果,揭示了实现现代化进程中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发展的内在联系,明确了我国发展的根本宗旨和根本目的,指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发展的大方向、大思路、大格局、大战略,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科学发展观作为新的发展理念,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集成创新上的再次集成:科学发展观集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精髓,就是必须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下坚实基础。科学发展观集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根本,强调以人为本是核心,必须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为了造福人民。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科学发展观集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执政理念,要求全党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站在完成党执政兴国使命的高度,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体现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落实到引领中国发展进步、更好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科学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障。科学发展观集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辩证发展的理念,提出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政治与经济、发展与环境、现在与未来的战略思路,强调五个统筹,主张又好又快,对国家和民族负责,对世界进步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可以说,科学发展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集成,具有在新阶段战略思想的指导意义。

  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重大责任。能不能自觉坚持科学发展观,将科学发展观贯穿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中,贯穿到各地各部门的具体工作去,是对每一个领导干部是否称职的检验。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经济社会结构发生剧烈变化,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是前所未有的。我们只有坚定不移地落实科学发展观,致力于社会和谐建设,才能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都能取得新胜利。在西藏,每一个党员干部对我们党的创新理论应当真学、真懂、真信。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包括洞察时势的能力、战略思维的能力、科学谋划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管理社会的能力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级干部只有真学科学发展观,才能领会精神,把握实质,只有真懂科学发展观,才能自觉用于转变观念,指导工作;只有真信科学发展观,才能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西藏深化改革开放和跨越式发展的实践。 

  三、西藏改革开放30年历程尽显中央特殊关怀的政策 

  20世纪80年代,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国家制订的对西藏的特殊优惠政策,对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由于西藏底子薄,基础弱,解放思想力度不够,有些优惠政策没有发挥出很好的作用,甚至在一些领域中出现了较大偏差,损害了长期跟党走的干部群众的感情,分裂主义势乘机不断干扰破坏,气焰日渐嚣张,1987至1989年拉萨连续发生分裂主义分子制造的上百起骚乱事件,导致机关不能正常工作,学校、商店等经常关门,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同时,西藏的经济徘徊不前,与兄弟省市区的差距越拉越大。对西藏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中央非常关心,派出工作组进行调研,数次研究,酝酿解决。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中央对新时期西藏工作强有力的领导和指导所形成的实践活动,被概括为“一个转折点,两个里程碑”。

  1989年10月,中央听取西藏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胡锦涛等的工作汇报,专门召开会议,形成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西藏工作会议纪要》,对西藏工作提出了10条意见。《纪要》指出:西藏工作始终要紧紧抓住两件大事,即政治局势的稳定和发展经济。保持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纪要》明确了拉萨骚乱的性质和根源。拉萨骚乱既有深刻的国际、国内背景,又有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是境内外分裂主义分子在外国敌对势力的支持下,有计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活动。其实质是分裂祖国、反对共产党、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严重政治斗争,是西藏长期存在的分裂与反分裂斗争的继续。要丢掉对达赖的幻想,与达赖集团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明确了在西藏,农牧民、工人、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在内的广大劳动人民群众,是反分裂和建设新西藏的主力军,是党深厚的阶级基础,始终是我们的基本依靠力量。明确了宗教工作方面的政策。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实抓好寺庙整顿工作,建设好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把寺庙的领导权真正掌握在爱国守法的僧尼手中。明确了干部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五湖四海”的原则。明确了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继续对西藏实行特殊优惠政策。这次专门研究西藏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被称为新时期西藏工作的一个转折点。这次座谈会在西藏工作最困难的时候,将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理论运用于对西藏工作的再认识,为西藏稳定划定了政策界限,为西藏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1994年7月,中央召开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这次会议分析了西藏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确定了西藏在全国的重要地位,强调“西藏的稳定,涉及国家的稳定;西藏的发展,涉及国家的发展;西藏的安全,涉及国家的安全。”这次会议确定的新时期西藏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在全国人民的支援下,依靠藏族人民和其他各族人民,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抓住发展经济和稳定局势两件大事,确保西藏经济的加快发展,确保社会的全面进步和长治久安,确保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一被称为新时期第一个里程碑的会议,鲜明地提出西藏工作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把“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作为西藏工作的指导方针。会议做出全国支援西藏的重大决策,在财税、金融、投资、农业和农村、价格、社会保障、企业改革等方面确定了更加优惠的政策。

  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西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提出了对西藏的若干特殊优惠政策。如(1)财政税收政策。中央对西藏的财政补贴,实行“核定基数、定额递增、专项扶持”政策。税收实行“税制一致,适当变通,从轻从简”的政策。(2)金融投资政策。继续实行优惠的贷款利率和保险政策。对西藏的能源、交通、通信以及综合开发等大中型骨干项目和社会发展项目,由国家给予重点支持,对建设周期长的实行动态投资,对西藏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国家在资金上给予优先保证。(3)价格补贴政策。为提高西藏人民的生活水平,对中央出台的重大调价措施在西藏的涨价影响,由国家财政给予适当补贴。(4)外贸政策。对西藏外贸实行“放宽政策、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政策,国家现行对西藏外贸管理方面的优惠政策不变。(5)农业和农村政策。继续实行“两个长期不变”的政策。在草场土地共有的前提下,鼓励个人开垦农田、荒滩、荒坡,实行“谁开发、谁经营,谁受益,长期不变,允许继承”的政策。继续免征农牧业税。(6)企业改革政策。分期分批解决国有企业历史包袱问题,优先解决效益好的企业。这些优惠政策既保留了80年代能够发挥效益的政策,又大大超过了原来支持西藏的力度,特别是会议确定的兴建62项大中型项目,极大地推动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这些政策具有区别于其他省区的特殊优惠,完全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涵。

  1999年6月,中央作出了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大决策。翌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制定了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原则、重点任务和战略目标;划定了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区域;出台了增加资金投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对内开放、吸引人才和发展科技教育等项政策。增加资金投入政策明确提出:提高中央财政建设性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比例。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在按贷款原则投放的条件下,尽可能多安排西部地区的项目。对国家新安排的西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投资主要由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其他专项建设资金、银行贷款和利用外资解决,不留资金缺口。中央将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西部开发的专项资金。中央有关部门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时,要充分体现对西部地区的支持,鼓励企业资金投入西部地区重大建设项目;对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优势资源开发与利用,有特色的高新技术及军转民技术产业化项目,要优先安排在西部并优先安排建设;在农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卫生、人口、文化、环境保护等专项资金的分配方面,要向西部倾斜;要加大对国家批准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工程所需的粮、种、苗资金,主要由中央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给予解决;加大对铁路、主干线公路、电力、石油、天然气等基础产业建设的信贷投入;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和还贷能力,适当延长还贷期限等。其后,国务院又连续转发了《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这些给予西部特别优惠政策加大了西藏发展资金投入力度,增强了西藏地方发展的后劲。

  2001年6月,中央召开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这一被称为第二个里程碑的座谈会,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为西藏自治区制定了更加优惠的政策。主要内容集中在七个方面。一是以调整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结构为重点,完善基础设施,搞好农牧业综合开发,提高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的整体素质和效益。千方百计提高农牧民收入。积极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发展乡镇企业和多种经营,引导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快小城镇建设,加大扶贫力度,改善群众生活。二是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稳步实施”的方针,加强铁路、公路、机场、电力、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在政府规划、政策扶持的前提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比较优势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立足特色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多元化开发模式,努力形成支柱产业。吸引区外资金、技术、管理、人才与西藏合作开发,扶持和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力求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四是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实施科教兴藏战略,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全民素质,使用好现有人才,大力培养各类人才,积极引进急需人才。五是积极推进西藏的经济体制改革。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努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走出一条既有速度又有效益、不断增强西藏经济发展内在活力的新路子。深化农牧区改革,加快城市经济改革,通过改革推动西藏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六是进一步扩大开放,重点加大对内地省市区的开放力度。对国外开放要进一步扩大,逐步增加开放地区,加大边境地区开放力度。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扩大对外贸易,大力吸引外资,提高利用外资水平。七是进一步做好全国支援西藏工作。援藏项目安排的重点是基础设施、农业综合开发、公共服务领域、基层政权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要尽量多安排一些使广大农牧民群众直接受益的项目。援建项目要立足于西藏的长远发展,纳入西藏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这次会议还为西藏自治区确定了117项重大投资项目,并决定自2001年6月起,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开工建设。

  进入新世纪,西部其他省区的经济社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西藏的发展相对缓慢,如不加紧追赶,西藏自治区有可能难以实现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所确定的发展目标。2005年7月召开政治局会议专门研究西藏工作,形成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继续执行和完善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同时根据西藏发展的需要,在财税金融、投资融资、工资、产业建设、对外开放、社会保障、农牧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人才资源开发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或研究出台新的扶持政策。”2006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精神,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西藏发展维护西藏稳定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公布了加快西藏发展维护西藏稳定的40条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是对中央《意见》中特殊优惠政策的进一步细化,涉及到“三农”、财税金融、投融资、产业建设、对外开放、社会保障、社会事业、人才培养和开发等十个方面。这些优惠政策,是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又一重大保障。

  由于西藏底子薄、基础差,实施与全国同步的改革会面临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特别是在西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全国“框架一致,体制衔接”,离不开中央的帮助和扶持。

  西藏改革始于中央第一、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到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趋于丰富,第四次座谈会趋于完善,按照中央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制定了一系列改革开放政策,并出台了相应措施。

  一是农村改革主要是稳定农牧区生产责任制;加强草场管理,完善草场责任制;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商品经济,合理安排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比例,发展加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等多种经营,发展乡镇企业,形成农、牧、林、副、渔业协调发展的结构;发展农牧区市场疏通流通渠道;提高农牧业的科技含量,推广科技承包;增加农牧业的投入,完善管理体制,采取国家、地方、集体、个人多层次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改善重要的农用物资的供销管理,建立服务责任制。这些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农牧业的发展。

  二是宏观经济体制改革侧重于计划体制的改革,工业产品除水泥、木材实行指令计划外,其他均为市场调节;农贸市场价格全部放开。同时,制定了粮油收购价格的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制定了公路货运的最高限价,改革了医疗收费标准。从1980年开始,中央对西藏的财政补贴每年递增10%。在金融方面,扩大了信贷规模和范围,支持企业的发展;深化企业改革,推行各种形式的用工制度;改革商贸体制,发展横向联合,全面推行对外开放。从变革的内容和范围来讲,基本上遵循了与全国框架一致、体制衔接、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适当变通的原则。

  三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项工作始于1992年,全面展开于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之后。伴随中央各部委和兄弟省市对西藏的大力支援,西藏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速度明显加快。在继续坚持农牧区“两个长期不变”政策的基础上,与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农牧区生产、流通及农牧产品转化的一条龙服务体系,为农牧区经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政策基础。在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中,根据市场的需要,开始了艰难的价格改革,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以市场需求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放开价格、确定主导产业,促进各产业之间及产业内部生产结构的互相衔接。发展区域经济,加快商品流通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进程,完善商品市场体系,建立现代流通企业制度,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培育农牧区批发市场,加快市场基本建设,推进内外贸结合,发挥边贸优势,改善各类流通设施,保证农牧区商品流通。同时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发挥西部大开发对西藏产业的辐射作用。

  在一系列的改革中,中央人民政府始终给予西藏大力帮助和扶持。如在农牧区改革中,中央对西藏实行优惠政策,早于全国22年免除农牧业税,每年都为西藏提供大量的粮食补贴。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期间,中央为因放开价格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提供了大量的补助,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大量优惠利率贷款,并核销了因改革而产生的银行呆坏账,在各个领域的改革中,国家付出了比内地高得多的成本。正是因为中央的大力帮助和扶持,才使西藏经济体制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平稳、健康地进行。

  改革开放以后,中央根据西藏的需求,尽力帮助解决财政困难,逐年加大对西藏财政的扶持力度。1980年,中央决定对西藏增加每年拨款补助额。以1979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数为基础,经过调整后确定定额补助数额,以后每年递增10%的办法。确定对西藏的定额补助数额为4.96亿元,这项政策一直延续到1986年。同年,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西藏再次提高农、牧、副产品的收购价;对农业、牧业和手工业5年内实行免征免派购,取消一切形式的摊派;对农畜产品实行计划加价收购,销价不变,差价亏损由国家财政补贴和扶贫救济等。1980年至1986年,中央对西藏的财力补助总计达到99.63亿元。1987年,中央决定实行定额补助。鉴于西藏的特殊情况,中央确定将1987年对西藏10%的递增补助分解为两个5%,分1987、1988年两年执行。1989年起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定额补助基数为8.98亿元。为了解决西藏财政面临的困难,中央又决定从财政体制外增加对西藏的补助,1989、1990、1991年分别增加补贴0.4、0.6、0.8亿元,同时每年增加工资、物价补贴0.3亿元。从1992年起,这部分补助进入定额补贴基数。1992年中央对西藏的定额补贴基数为10.7亿元。

  1994年7月,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决定对西藏实行“核定基数、定额递增、专项扶持”的财政补贴政策。除关税和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以外,在自治区征收的其他各项税收,包括中央税和共享税全部留给西藏,由自治区统一安排使用;对西藏进口自用商品征收的关税和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从1994年起对西藏实行定额补贴逐年递增,对西藏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增长部分,全由中央财政给予补贴。中央出台重大价格调整措施对西藏造成较大影响的,由中央财政给予补助;对西藏中小学生教育实行“三包”(包吃、包穿、包住),农牧民实行免费医疗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给予补助。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之后,中央财政对西藏的转移支付不断增加,在农牧业综合开发、扶贫和“以工代赈”、汇差补贴、边境贫困县基层政权建设、口岸建设等方面,对西藏给予特殊的扶持政策。

  1994年至2000年,中央财政共扶持包括增发国债补助和基建专项补助在内的西藏财力289亿元,其中定额补助达174.9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西藏各项事业的发展。至2000年,中央财政对西藏定额补助达30.73亿元,比1993年增加18.57亿元,增长1.53倍。同时,根据新的情况不断加大扶持力度。

  2001年,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进一步加大对西藏财政的扶持力度,对西藏继续实行“核定基数、定额递增、专项扶持”,延续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政策,除关税和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以外,在西藏自治区征收的其他各项税收,包括中央税和共享税全部留给西藏,对今后新出台的税收政策也照此办理。在测算自治区“十五”期间财力可能与支出需求的基础上,增加对自治区的定额递增补助数额,“十五”期间每年递增2亿元,共增加定额补助30亿元。“十五”期间,中央累计扶持西藏财政总额达508.47亿元。

  从1992年到2006年,中央对西藏的财政补助总额达830多亿元,加上国家对西藏基本建设投资的支持,总计达1600多亿元。中央在财力上对西藏自治区的大力扶持,使西藏地方财政得以顺利运转,支持了西藏的快速发展,让西藏各族人民共享全国改革开放的成果。

  饮水思源,庇荫念人。没有改革开放,没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的伟大实践,没有中央多年来给予西藏的特殊优惠政策和强有力的支持,就没有西藏快速的繁荣发展,也就没有西藏各族人民今天的福祉。 

  四、西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的实践经验 

  胡锦涛同志指出,“做好任何一项工作都离不开理论指导。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一样,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因而尤其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加强理论研究。”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共产党的一系列理论集成创新,指导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进入新境界。从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建设中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到江泽民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社会主义社会要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再到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进而提出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社会注意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注意事业的总体格局,中国共产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不断丰富。

  正确的理论是对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正确反映,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正确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并能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不断汲取新鲜经验,在新的实践中不断地丰富和发展党的基础理论,并用以统一党的思想,指导党和全国持续发展的事业。

  综观30年来,中国共产党的一系列理论创新,都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产物,是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显现。通观18年来理论创新的脉络,与1989年以来的西藏政策和实践,在精神实质上是完全相通的,在发展的内容上是一致的,在体系的完整性上是统一的。由此,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西藏新形势下工作实践的指导作用,看到政策原则、各项具体政策与执政党的基本理论、理论集成创新的渊源。同时,也可进一步看到中国共产党的政策体系和治藏思想的关系。这一段时间我党西藏工作的要点体现为:

  (一)西藏的工作在党和国家的全部工作中居于重要的战略地位。西藏的稳定,涉及国家的稳定;西藏的发展,涉及国家的发展;西藏的安全,涉及国家的安全。全党同志必须着眼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全局,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做好西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决不能让西藏从祖国分裂出去,也决不能让西藏长期处于落后状态。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和发展中国,也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西藏和发展西藏。

  (二)中央确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抓住发展经济和稳定局势两件大事,确保西藏经济加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确保国家安全和西藏长治久安,确保西藏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要紧紧抓住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西藏社会局势基本稳定的良好机遇,着眼于西藏的繁荣进步和长治久安,集中力量解决事关西藏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促进西藏经济从加快发展到跨越式发展,促进西藏社会局势从基本稳定到长治久安,作为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

  (三)西藏的稳定和发展,最根本的是要靠西藏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同时也需要全国的支援。全国支援西藏,是中央的重要战略决策,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政治任务,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帮助西藏实现快速发展的特殊措施。党中央和国务院持续对西藏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以加快快西藏的经济发展。过去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中央各部委为西藏制定的政策,凡是实践证明有利于促进西藏国民经济发展、有利于西藏人民生活改善的一律不变,并且向基层倾斜,向农牧民倾斜。国家重点帮助西藏建设一批对经济发展起重大作用的水利、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合理开发和利用民族地区的资源,建立一些产业基地,使之成为促进西藏地区增长的重要支点。开发这些资源和建设项目,一定要注意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得到利益和实惠。同时要注重西藏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要把它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地位。

  (四)民族、宗教无小事。西藏是藏族占总人口比例最高的自治区,藏传佛教在广大群众中有很久很深的影响,做好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对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民族和宗教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照政策办事,一定要讲究策略,要通过历史经验的学习,深层次问题的研究,把握好方向和各项工作的关键。爱国进步与分裂倒退的斗争,是一段时间藏传佛教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必须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保护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加强对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的管理,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分裂犯罪活动,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寺教工作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点。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加强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教育,加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思想的宣传教育。在各项工作中都必须注意和贯彻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在西藏工作中,必须坚定地依靠农牧民、工人、知识分子等广大劳动人民群众,他们是反分裂斗争和建设西藏的主力军,始终是我们的基本依靠力量。同党长期合作的西藏各族各界人士,为维护祖国统一、建设西藏作出了重要贡献,要通过各项政策,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五)与达赖集团斗争的实质,不是信教不信教、自治不自治的问题,而是维护祖国统一和反对分裂的问题。达赖是图谋西藏独立的分裂主义政治集团的总头子,是西方反华势力的忠实工具,是在西藏制造社会动乱的总根源,是阻挠藏传佛教建立正常秩序的最大障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达赖集团的斗争方针是:旗帜鲜明,针锋相对,主动治理,强基固本。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只要达赖放弃西藏独立的主张、停止分裂祖国的活动,随时欢迎他回来。但搞独立不行,搞变相独立也不行;搞大藏国不行,搞大藏区也不行。其他一切问题都可以谈。

  (六)一定要把开发智力,发展教育,培养人才,提高西藏各族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到战略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在发展西藏教育中,要特别注重德育,要结合我国的国情和西藏的区情,加强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使广大学生从小就懂得西藏是祖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的新西藏。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现代教育取得实效。坚持“三个离不开”方针和五湖四海原则,制定符合西藏实际的干部政策,着力解决西藏干部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继续大力培养使用当地少数民族干部,同时要重视培养使用长期在藏工作的进藏干部,充分发挥对口支援干部的重要作用。提倡“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团结、特别能奉献”的“老西藏精神”,肯定艰苦奋斗、服务人民的作风。西藏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继续发扬“老西藏精神”,为西藏的繁荣发展和社会稳定再立新功。

  (七)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做好西藏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把西藏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各族群众服务、能够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带领全区人民实现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坚强核心和战斗堡垒。

  笔者所言的这七个方面工作不一定全,但是可以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巨大指导作用,在30年特别是18年间,中国共产党推动西藏形势发生的重大转折、确立新的方针政策,全区工作重点的转移、新时期指导思想的提出、中长期发展目标的构想、确定做好工作关键、开辟新的前进道路、确定中心任务,总结和坚持基本经验等都是我党治藏思想的内容。正是有了这个思想规定的一系列内容,党的西藏政策才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发挥出巨大的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回顾30年来改革开放艰难曲折和波澜壮阔的历程,西藏各族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的历史进程中,积累了十分丰富而弥足珍贵的历史经验,核心是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不断开创新局面。大致有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必须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在西藏执政的历史,就是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西藏发展进步和创造人民幸福生活的历史,也是党的执政地位进一步确立、执政基础进一步巩固的历史。只有用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伟大成果和指导发展的最新理念武装头脑,才能真正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到实现西藏跨越式发展的工作中去,体现到确保西藏长治久安的行动中去,不断加快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什么时候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好、掌握好、坚持好、贯彻好,西藏的事业就发展,局势就稳定,社会就和谐,人民就幸福。

  二是必须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为西藏各族人民谋幸福、谋利益的,是西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从党执政到现在,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央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都非常重视西藏工作,亲自指导西藏工作,对西藏工作的每一项方针政策都是有利于广大西藏人民、有利于西藏发展进步的。实现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加快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听党的话、紧跟党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新西藏。有了共产党,西藏面貌就焕然一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才能有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才能有民族的振兴和国家的富强,才能有西藏繁荣进步的今天和更加美好的未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西藏各族人民的正确选择。

  三是必须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确立的被实践证明是完全正确的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制度作为资本主义制度的代替者,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和基本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世界历史的必然产物。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是西藏各族人民改变自己命运、获得社会解放、建设幸福生活的正确道路。中国共产党在西藏执政的伟大实践中,始终把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体现了西藏人民的愿望,把握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毫不动摇地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断促进西藏的发展进步,不断促进西藏人民生产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四是必须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立足国情制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国家集中统一领导和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有机结合的重要保障。西藏自治区的成立是中国共产党在西藏执政的标志,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党的先进性在西藏的充分体现。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历史必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我国国情,符合西藏区情。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必须紧密联系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实践,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依法治藏进程。

  五是必须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在西藏确立的“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西藏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是指导西藏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的强大思想武器。中央确定的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体现了党的先进性要求,符合西藏实际,是完全正确的,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和完善。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藏的第一要务,努力推进跨越式发展和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必须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努力促进社会局势从基本稳定到长治久安。

  六是必须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做好民族工作始终倡导的“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巩固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是党和人民事业顺利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我们党始终坚持“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各民族的大团结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为西藏发展进步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必须不断加强各民族之间以及各方面的团结,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才能团结各族人民共同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的伟大实践。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在西藏,抓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继续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把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上来,凝聚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西藏的伟大进程中来,才能抓住新形势下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不断开创西藏工作的新局面。

  实践充分证明,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不动摇,是做好西藏发展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纪念改革开放30年,展望西藏美好未来,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决反对分裂,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努力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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