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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护与发展西藏文化的工作成果及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
   2004-12-29   来源:   作者:拉巴平措

 

尊敬的主席,尊敬的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在这样一个美好的季节,我们汇聚在高原古城拉萨,共商中国西藏与周边国家贸易发展问题,非常有意义。首先,我代表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众所周知,贸易的发展离不开贸易者双方的互相了解,抱着尊重的态度了解对方的文化,无疑是贸易者了解对方,继而成功进行贸易的必要前提。

  西藏是中国境内一个以藏族为主的多民族地区,千百年来,西藏人民在与祖国其他兄弟民族一起共同开发西南边疆、共建中华文明的同时,也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人民保持着源远流长的经济、文化联系,创造了博大精深、独具魅力的西藏文化。特别是藏族语言文字、藏传佛教、藏族建筑艺术和雕塑、绘画、装饰、工艺美术等造型艺术以及音乐、舞蹈、戏剧、书面文学、民间文学、藏医藏药、天文历算等,在世界传统文化体系中均达到了很高的水平。这些不仅是西藏人民的宝贵财富,也是中华文化和世界文化宝库中的瑰宝。


  当前,西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局势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西藏人民正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良好机遇,着眼于西藏的繁荣进步和长治久安,集中力量解决事关西藏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促进西藏经济从加快发展到跨越式发展,促进西藏社会局势从基本稳定到长治久安。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西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正处在前所未有的良好状态。


  在保护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政策框架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把它作为中国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实践之中。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通过立法、司法、行政等手段,保障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都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国家大力兴办民族院校,整理、出版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少数民族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在保护和发展西藏优秀文化方面,中央政府更是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使西藏文化得到了切实有效的保护和前所未有的繁荣与发展。


  ——藏语文得到广泛的学习、使用和发展。目前,藏语的学习以及藏汉双语的教学体系已经形成,藏语言文字在西藏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得到了广泛使用。


  ——文物古迹得到有效保护和积极利用。目前,西藏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3座,自治区级文化保护单位64处。国家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先后投资3亿多元人民币,修复开放了西藏1400多座寺庙,修缮和保护了大批文物。特别是从1989年起,中央拨出专款启动布达拉宫一期维修工程,2001中央又拨出专款用于布达拉宫二期维修和罗布林卡、萨迦寺的维修三大工程,累计拨出近4亿元和大量的黄金、白银等珍贵物资。


  ——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尊重和保护。目前西藏,仅藏传佛教活动场所就有1700多处,住寺僧尼约4.6万多人。藏传佛教特有的活佛转世制度,得到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的尊重。格西学位晋升制度也已恢复。从1986年起,国家持续20多年出资,集中专家对藏文《大藏经》所有版本进行对勘精校,出版对勘本藏文《大藏经》。


  ——民间文化艺术得到全面继承和发展。从上世纪50年代起,西藏的传统音乐、舞蹈、民间故事、谚语、民谣等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得到不断抢救、搜集、整理、研究、编辑和出版。1979年,国家和西藏自治区还特别成立专门机构,对被称为“世界史诗之王”的《格萨尔王传》进行全面的抢救、整理。


  ——藏学研究取得很大进展。国家重视和支持藏学研究,先后组建了西藏社科院、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等一批藏学研究机构,涌现出了许多有成就的专家、学者。


  50多年来,在继承和保护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西藏文化也得到了巨大的发展。这种发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彻底改变了旧西藏极少数封建农奴主垄断西藏文化的局面,西藏各族人民成为继承、保护、发展和分享西藏文化的主体;二是西藏文化的内容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些与封建农奴制相伴随的腐朽、落后的东西随着社会的进步被人民所抛弃,优秀的传统文化得到妥善保护与继承,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得到尊重和保护,民族语言文字得到普及和广泛学习使用,反映人民群众新生活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时代内容得到体现;三是西藏文化的发展打破了旧西藏封闭的状态,形成了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的开放态势,交流日益活跃。西藏文化的这一空前发展,同样在新中国文化发展史上写下了光辉的篇章。


  人类社会历史表明,经济社会的发展与传统文化之间存在着既互为促进又相互制约的双面效应。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西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工作确已取得了辉煌的成果,但是,仍面临着许多较为严重的困难和挑战,如在四个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如何处理好保护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及建设大众的、科学的、现代的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关系?在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好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与保护藏族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相协调的关系?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如何处理好既要保持特色,又要对外开放、学习和借鉴人类一切文明成果的关系?等。这些困难和挑战,一直是中国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十分关注和重点对待的问题,也是国内外许多关心和爱护西藏文化的有识之士高度重视的课题。


  2004年6月21日,在中国的首都北京,一个旨在保护与发展西藏传统文化的民间组织——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诞生了。经过会员代表大会的选举,本人有幸进入协会的常务理事会并担任副会长一职。在此,我愿就协会的一些基本情况,向在座的各位朋友作个介绍:


  “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英文全称CHINA ASSOCIATION for PRE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IBETAN CULTURE,英文缩写CAPDTC)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是由热爱西藏文化、关心西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事业的国内外人士自愿联合组成的非政府组织。协会宗旨是:广泛联系国际国内有关组织和人士,致力于保护和发展西藏文化,维护人权,促进西藏各民族的团结和睦和共同繁荣进步。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对西藏文化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及经济社会组织提出有关保护和发展西藏文化的具体建议;在国内外举办西藏文化展览和学术研讨会,全面、真实地介绍西藏文化;组织藏学家及西藏艺术家出国访问,邀请国外友好人士到西藏考察,提供西藏文化咨询服务;参加联合国及联合国非政府组织的相关会议;争取、帮助、组织、推动国内外组织和企业为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项目投资、培训人员。


  西藏地处中国西南边陲,与多个国家和地区为邻。藏族传统文化既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不同文化发生过多种联系和交往。如今,随着现代交通、通信等技术的飞速发展,“地球村”日渐成为世界各个民族的共同感受,经济一体化和文化的互补共荣,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西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既需要中国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各级地方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国内各兄弟民族的帮助,需要我们协会及类似于我们协会的国内相关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同样也需要周边国家和地区人民的友好推动。


  尊敬的各位代表,为了保护与发展西藏文化,为了促进西藏与周边国家贸易的发展,在此,我愿意代表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全体同仁,向与会的各位代表、朋友们,并通过你们向贵国和地区的人民、全世界的朋友们传达这样一个信息:希望以此次“中国西藏与周边国家贸易发展国际研讨会”为契机,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企业、贸易组织在努力扩大与中国西藏的实物贸易、旅游交往、文化联系的规模与领域的同时,从推动中国西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愿望出发,与西藏自治区政府和我们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商谈项目、开展合作,或介绍经验、提出建议,积极关注并参与到西藏的文化保护与发展事业上来。


  各位代表,朋友们!西藏文化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我相信,只要全体关心和爱护西藏文化的人士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努力工作,具有鲜明个性特色的西藏文化一定会有一个更加光辉灿烂的明天。

  
  谢谢大家!

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副会长  拉巴平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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