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规划(Language Planning)[1]也叫做语言计划,这个术语是20世纪80年代从国外引进并逐渐在我国开始使用。但是,语言规划尤其是少数民族的语言规划在我国却已经有50多年的历史。语言学界普遍认为我国的语言规划工作大体包括三方面:一是语言政策的研制和调整,包括语言的选择和语言地位的确定;二是各项语言应用规范、标准的研制;三是政策、规范、标准的推行、落实和监督检查。语言规划的目标是:1、消除信息交流与人际、人机沟通中的语言障碍,充分发挥语言的社会功能,提高交际效率,使语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2、促使语言自身的健康发展;3、增强民族的团结,巩固国家的统一。[2]
西藏的语言规划是我国语言规划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二者之间有相同地方,但又有自己自身的特点。从西藏自治区成立40年来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看,西藏的语言规划主要应该包括下面几个内容:1、语言政策的研制和调整,包括藏语和汉语政策的研制和调整以及藏语文地位的确定等问题;2、藏语文工作的指导管理机构及社会职能部门; 3、藏语文政策的推行、落实和监督检查;4、社会用字的规范、监督和检查;5、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问题,藏语文新词术语的规范、推广和使用问题,藏语国际标准的制定问题等。本文的研究将主要围绕第二个问题来展开。
一、20世纪70年代以前西藏的藏语文管理机构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以后,西藏的语言管理工作都是围绕民族平等、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这个中心来进行,而工作的基本任务则是“十七条协议”第九条所说的“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从1951年到1987年,西藏自治区虽然还没有专门的藏语文管理机构,但与之有关的一些社会职能部门却一直在从事这方面的管理和规划工作:1、教育系统对语言的管理和规划:上世纪60年代以前在创办现代小学教育时,严格规定课程的设置以藏文为主,教学用语为藏语;70年代期间在教学用语上,规定民办小学全部使用藏语,公办小学大部分课程使用藏语,中学以藏语为主,汉语为辅;教材的管理和规划上则成立了教材编译组,全面负责中小学教材的编译和出版。2、政府职能部门对有关语言政策的研制和颁布:1956年自治区筹委会对藏语文的使用做出专门决定;[3]1965年自治区通过专门条例对藏语和汉语的使用做出相关规定;[4]1971年自治区对藏汉文图书的出版做出规划。[5]1980年自治区颁布《西藏自治区自治条例(草案)》,对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做出若干规定,藏语文的使用更加广泛。
二、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藏语文管理机构
(一)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成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西藏的一切工作都转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一方面,上世纪50年代后期“左”的影响及文革十年的破坏,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受到极大损害,西藏的语言政策也受其影响出现了偏差,给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造成了很大损害。1980年和1984年两次西藏工作座谈会,都明确要求西藏各种行文、教学用语、文艺创作和演出都要使用藏语文。经过几年努力,学习、使用藏语文有了进步,对藏语文的地位也有了一定认识,但在较长时间内形成的教学用语、社会用语等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另一方面,改革开放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使西藏的整个社会生活,包括人们的语言文字生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新词术语的大量涌现、文化教育的普及,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现代通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和普及,都要求藏语文保持自身的规范和稳定;在新的形势下,西藏自50年代以来制定的语言方针政策显然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的客观需要。西藏的语言文字工作正面临一个新的历史转折。要实现这个转折,就必须正确总结、评价以往的工作,深入研究新的形势,转变观念,在此基础上相应地调整西藏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为此,1987年7月9日,西藏自治区第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若干规定 (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并对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藏语文工作领导机构做出了规定。1988年10月西藏自治区颁布《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对西藏自治区成立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若干规定》和《实施细则》两个地方法规的条文,西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于1988年正式设立了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西藏自治区语委)及其常设机构自治区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藏指办),这是西藏历史上第一个由政府设立的藏语文管理机构。为切实加强对西藏语言工作的管理和领导,西藏自治区党政部门还做出决定,西藏自治区语委的领导职位均由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兼任。藏指办设在西藏自治区编译局,正厅局建制。
首届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几个明显的特点:一是行政规格高,由阿沛·阿旺晋美和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两位国家领导人担任顾问;自治区党委书记伍精华、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热地、自治区主席多吉才让等分别担任指导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丹增担任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这说明我国政府从中央到西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都十分重视西藏的藏语文工作。二是学术规格高。东嘎·洛桑赤列教授一方面是国际知名的藏学家、历史学家和藏语文专家,在藏语文研究方面有杰出的造诣和贡献。另外一方面他又是一位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宗教界人士,同时身兼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副总干事、西藏社会科学院名誉院长、西藏大学教授等重要职务,在西藏和其他藏区都有广泛的影响。由这样的藏族著名学者出任藏语文指导委员会中的高级职位,一可以表明国家对藏族学者的高度信任,二可以表明西藏自治区决心做好未来藏语文工作的决心,三可以表明国家决心依靠藏语文专家重新恢复藏语文在现代化建设中的特殊地位的工作思路。三是业务规格高。出任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各方面行政事务的次仁曲杰教授,早年在西藏民族学院语文系从事过多年的藏语文教学、管理和研究工作,有着丰富的藏语文教学经验、管理经验和研究资力。正是这样一届藏语文指导委员会领导班子,肩负起了历史赋予的重大使命,使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工作开始起步。
(二)西藏自治区语委的性质、职责和任务
1.关于西藏自治区语委的性质、职责和任务的几点认识关于西藏自治区语委的性质,《实施细则》第十一章“藏语文工作领导机构”中,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西藏自治区语委是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领导、监督和检查全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的领导机构。
关于西藏自治区语委的职责和任务,《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自治区设立藏语文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藏语文学习、使用、发展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藏语文的科学研究,遵循它的发展规律,对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给予科学指导;统一新产生的名词术语的拼写规则,使之规范化。”第十六条规定:“对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负责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甚至玩忽职守的给予批评乃至必要的行政处分。” 《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研究并决定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指导自治区藏语文教学、科研、编译、出版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力量,督促解决和落实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任务,督促、检查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工作。”
《实施细则》对西藏自治区语委性质的规定,可以归纳出几个基本特征:第一,从机构隶属上看,西藏自治区语委是一个特别的行政管理机构,归口到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由两大班子直接管理,在西藏自治区,像这样同时隶属党委和政府的机构可以说是独此一家,这一方面显示了西藏自治区语委的特殊地位,同时也表明党和政府对西藏藏语文工作的绝对领导。第二,从工作性质看来看,西藏自治区语委是一个领导机构,它是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权负责领导、监督和检查全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的工作机构,其主要性质体现在三个职能上,即领导职能、监督职能和检查职能。
因此,《若干规定》和《实施细则》在规定西藏自治区语委的职责和任务时,也紧紧围绕这三个职能。首先是研究和制定与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相关的重大方针、政策,并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颁布实施,同时依据这些法律条文来指导西藏全境的藏语文教学、科研、编译、出版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来做好相关工作,目的主要在于充分发挥西藏自治区语委领导机制的作用,这一点正是西藏自治区语委的领导职能;第二,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工作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在贯彻落实《若干规定》和《实施细则》的过程中,必然要遇到一些重大问题,必然会有一些重大任务,因此,必须要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来督促解决和落实所有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任务,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工作才会落实到实处,工作才会有成效,这一点正是西藏自治区语委的监督职能。第三,西藏的藏语文工作是一个宏伟的系统工程,涉及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如果缺乏一个权威性的检查机制,工作很有可能走过场,因此,建立一个基于法律法规基础上的检查机构,才能使藏语文工作的顺利进行得到充分的保证。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三个职能是西藏自治区语委的工作核心,领导职能是其主体,监督职能和检查职能是其手段,三者互相作用,缺一不可。
2.“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与西藏藏语文工作的基本思路上面所说的西藏自治区语委的职能,是从其机构性质的角度来说的,并没有更多地涉及藏语文工作所包含的具体内容。“领导、监督和检查”是西藏自治区语委的职能,而“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才是西藏自治区语委的工作核心。从宏观的角度看,西藏的藏语文工作包括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藏语文的学习问题,它是整个藏语文工作的基础,没有藏语文的学习,搞不好藏语文的学习,就根本谈不上藏语文的发展问题,当然也谈不上藏语文的使用。具体地说藏语文的学习主要涉及学校教育,也就是藏语文教学体系的建立问题,因此,搞好藏语文工作关键是要搞好藏语文的学习问题,而搞好藏语文的学习又主要是搞好学校的藏语文教学、建立符合西藏实际的藏语文教学体系问题。第二个层次是藏语文的使用问题。从语言学、社会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的角度说,语言文字的使用是一种语言存在的标志,如果一种语言文字不再被人使用,或者说一个拥有古老语言文化传统的人口众多民族的语言文字,不再被这个民族的绝大多数人使用的话,那么这个语言文字就有面临死亡的可能,当然更谈不上语言文字的发展了,因此,一种语言文字要想发展,前提是这种语言文字要被广泛的使用,同样,藏语文要发展,前提是藏语文要得到广泛的使用,只有做好了藏语文的使用工作,藏语文的学习工作才有了坚实的基础,它们二者的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共生关系。第三个层次是藏语文的发展问题。做好了藏语文的学习和使用两个基础工作,藏语文的发展就有了基础、条件和保证,藏语文的功能就有了进一步扩展的文化空间,并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自己的特殊作用。因此,从这三个层次的构架看,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符合语言规律和语言发展规律的。
(三)与语言管理相关的藏语文翻译机构的设立
1987年颁布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首先对设置与藏语文工作相关的其他行政管理和业务机构做出了规定,指出:“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置翻译机构或翻译人员。”
1988年10月颁布《实施细则》)进一步对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设置藏语文翻译机构做出了规定,其中第五十三条规定:“本着精简的原则,建立健全翻译机构。适当增加自治区编译局的编制。地、市建立处级翻译机构,县设立翻译科,自治区厅(局)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翻译机构。各级翻译机构均为事业单位,并给翻译工作人员聘任或任命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为从组织上保证《若干规定》和《实施细则》上述规定的的贯彻实施,自治区各级组织部门根据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要求,继西藏自治区语委成立之后,自治区直属各厅、局首先成立了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本系统的藏语文管理工作。拉萨市、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等地区也先后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或地委、地区行署主要领导同志组成的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正处级建制,一般由一位副市长或书记等兼主任。全地、市所属各县(区)及市、地直各部门各单位相继成立藏语文工作领导小组,与之相配套的是全区各县(区)都建立了区级建制的编译科或翻译室(组),配备了专职翻译人员。一般情况下,各县的藏语文工作领导小组都设在县属编译科(组)内,一套人员,两个牌子。
在组织程序上,西藏自治区语委与自治区直属各厅、局语委或领导小组以及各地、市语委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但在语言管理业务上要接受西藏自治区语委的指导;同样,各地、市语委与各县所属藏语文工作领导小组和编译(室)之间也没有上下级关系,但业务上必须接受自治区和上一级语委的指导。
三、1990年以来西藏藏语文管理机构的调整
自1988年西藏自治区首届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成立以来,西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建设取得长足的发展,特别是中央第三和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都对西藏的文化工作包括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工作给予了特别的关注;虽然西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几经易人,但藏语文的工作并没有因为自治区主要人事的变动而受影响,相反各届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都对这项工作始终给予积极关心和支持,始终对西藏自治区语委的工作紧抓不放,始终配备由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为核心的工作班子,来领导这一工作,不断开拓进取,有效地保证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的正常进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1988年以来西藏的藏语文管理机构大致经历了三次大的调整,主要成员的配备构成和知识结构都显示了藏语文工作不同时期的历史特征。
1992年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对首届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工作班子进行了调整。除继续保留了高规格的领导特征外,新一届工作班子与首届工作班子相比较,还有几个明显的变化:一是不再继续设置顾问。二是自治区语委主任一职改由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主席担任,不再由自治区党委书记担任。这一做法体现了西藏自治区决心由藏族干部来全权领导和管理藏语文工作的新精神。三是精简副主任成员职数,将原来的四个副主任减少到两个,一个代表自治区党委,另一个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四是不再继续设置委员职位,改设成员职位,扩大具体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名额。
这些变化体现了一些新特点:
(1)领导班子更加求真务实。丹增副书记负责自治区党委意识形态方面的领导工作,吉普·平措次登副主席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文化教育方面的领导工作,由这两个副主任分别代表党委和政府参与自治区藏语文指导委员会的领导工作,工作对口,有利于领导和管理。
(2)组织、宣传、教育和民族宗教四方面的主要领导进入自治区藏语文指导委员会,为未来藏语文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从组织落实的角度说,藏语文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各直属机构以及各地市县的藏语文管理机构和翻译机构的设置、编制职数的确立,都需要组织部门协调解决;藏语文的学习,藏语文教学系统的建立则与教育部门有密切的联系;而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以及藏语文的宣传等又与文化机构、宣传机构、大众传媒等有特殊关联,而自治区宣传部则属于这些系统的职能管理机构。自治区民族宗教委员会负责自治区的民族宗教工作,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与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关系密切,藏语文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和落实,有民族宗教部门参与自治区语委的领导工作,工作会更加有力。
(3)藏语文指导委员会的学术地位和权威得到了新提升。除东嘎·洛桑赤列教授外,新班子中增补了西藏藏医学院副院长、我国著名藏医专家措如·次朗教授,两位教授都是活佛,对藏语文有很高的造诣,在国内外有很高的宗教地位、学术影响和社会声誉,有他们进入藏语文指导委员会,对今后的指导工作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2001年,根据西藏自治区党委领导分工和自治区各部门领导成员变动的实际,区党委对各领导小组(委员会)的设置和组成人员进行调整。与第二届工作班子相比较,新一届工作班子基本上保留了上一届藏语文指导委员会领导班子的总体框架,主要的变化有三点:一是增加自治区党委常委向巴平措为新的副主任,由两名自治区党委常委以上领导担任副主任一职,很显然是要加强党对藏语文工作的领导。二是在基本保留上一届委员(成员)的基础上,新增加了三位委员,在委员的构成上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1)教育口成员由一人增加到两人,教育口比例加大,体现了新一届藏语文指导委员会将加大藏语文教育工作的决心。2)从第一届和第二届领导班子成员的组成看,西藏自治区语委办公室都是设立在自治区编译局,并由其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一职,这一届班子则是担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升任西藏自治区语委委员,这说明自治区语委的工作将进一步强调藏语文工作的专业性和业务性,工作对口,领导对口,有利于业务指导和工作落实。3)在委员中新增加了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领导,这是头一次。有利于发挥该委员在藏语文立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2003年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对自治区语委领导班子进行了第三次调整。这一届班子的成员构成最大的变化是有了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科技厅和财政厅的主要领导,这在历届班子的调整中还是首次,这是什么原因呢?我们认为有下面三个因素在起作用。第一,第四次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以后,西藏提出了跨越式发展的社会发展构想,特别是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后,农牧民的增收问题和反贫困问题成为西藏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而农牧业科技成分在增收和脱贫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藏语文在农牧业科技的推广和使用中也越来越现出它的特殊地位,因此,将科技厅的领导吸收到自治区语委中,非常有利于推进藏语文工作的发展。第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藏语文工作的不断推进,藏语文工作的内涵在不断地加大和扩展,特别是藏文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以及藏文软件的研究、开发和利用等,都需要有大量的财政经费做后盾,吸收财政厅的领导进入自治区语委,可以进一步提高自治区财政部门对藏语文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第三,藏语文工作,学习、使用和发展是根本,而藏语文的研究以及藏语文工作本身的研究则又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近几年随着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的有序发展,与藏语文相关的各项研究工作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作为西藏社会研究的核心机构,西藏社会科学院有则任承担起负责全区包括全国在内的藏语文研究的协调和组织工作,因此,将西藏社会科学院的主要领导吸收到自治区语委中,有利于推动西藏的藏语文工作。